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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人文社科处 作者: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5-12-31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及专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6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有关文件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5/1215/c219469-27929558.html)公布,请申报者认真研读《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领会文件要求,并仔细研究《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参阅省规划办提供的《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附件3),确定申报范围。

  2、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或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报者请仔细阅读申请书(附件4)及活页(附件5)中的填写说明及填写注意事项,仔细阅读,参考省规划办统一提供的申请书模板(附件6)和活页模板(附件7),填写申报材料。

    3、请申报者认真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9)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10)合理制定项目经费预算。

    4、请各学院精心组织认真动员目前尚无国家项目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鼓励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条件青年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5、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位申报老师努力提高课题论证质量,我校申请项目将通过江苏省规划办上报。请各学院务必于2016年1月18日前将申报清单(附件11)按序排列,同时将项目申请书(草表一份)集中送交至人文社科处项目科,申报清单、申请书同时发电子稿,学校将视申请情况进行遴选、初审。

    6、正式申报材料须由获得国家社基金项目主持人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专家预审意见表》(附件12)以及申报人按照预审意见所做申请文件修改说明,请各学院于2016年2月22之前,集中将《专家预审意见表》及修改说明、申请人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的正式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纸质文本一式7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1份)送至项目科(行政楼A303),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请以“学院+2016国家社科”为邮件题名发送。

    联系人:张天保,电话:84396082,邮箱:zhangtianbao@njau.edu.cn。

 

    附件:

    1.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3.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4.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5.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6.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

    7.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模板

    8.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11.汇总清单

    1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专家预审意见表

 

                                              人文社科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