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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人文社科处 作者: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6-11-0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最新要求,进一步摸清全省人才家底,夯实人才优先发展的决策参考和战略支撑,省人才办、省社科联继续组织开展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定位,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以人才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应用对策研究,推动人才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课题申请人必须是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工作者,或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课题组成员中须有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且须征得培养对象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优先支持人才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协同、持续开展相关研究。

2. 选题确定:根据《201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列举的研究方向,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进一步细化研究内容,确定具体研究题目。选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没有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3.申报程序:登录“江苏社科网”,进入“人才发展课题”申报系统(http://www.js-skl.org.cn)(1027日—1112日期间开通)进行申报。

三、课题立项

2016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拟确定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20项,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3万元,在课题立项后、中期评估通过后分两次划拨。课题结项后,经评审确定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一、二、三等奖,分别追加研究经费5万元、3万元、1万元。申请人应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四、课题管理

1.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按期完成任务。省人才办、省社科联将于2017331日前,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答辩。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对于最终研究成果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2.课题组于2017930日前完成研究,结项通知另行发布。课题总报告字数一般3万字左右,报告摘要2000字左右。

3.省人才办、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通过鉴定的颁发《结项证书》。不能按期结项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人才办课题。

五、有关要求

1.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的申报书与实际提交的纸质申报书须保持一致,纸质申报书必须有课题负责人、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签名。

2. 各申报人要保证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课题经费使用工作。

请申报人将《申报书》(附件2)打印一式3份,于20161115日前交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邓丽群,电话:84396082,邮箱:shk@njau.edu.cn

 

附件:

1201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申报指南

2201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