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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南京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 2026-09-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战略部署,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探索构建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耕地治理自主知识体系,现启动南京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方向一:耕地数量保护与空间治理研究

方向二: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管护研究

方向三:耕地保护制度政策与治理机制研究

方向四:耕地保护大数据智能模拟平台建设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请人应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科研组织能力。

  2. 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3. 优先支持已形成研究积累、具备跨学科研究基础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登录“科研服务平台”,点击【纵向项目】--【项目申报】,找到相应的项目申报通知进行申报。申报时根据流程提示填写项目申报信息,最后点击“提交”。完成提交后,可以从【纵向项目】的【项目申报】栏,点击相应申报项目右边的【查看申报】按钮,查看填报的内容,也可点击右上角的历史申请,查看填报内容和审核状态,还可通过【我的申报列表】栏查看填报内容、审核状态。

    科研秘书完成审核后提交学校。

    四、时间安排

    2026年9月29日12:00前完成系统提交。

    2026年9月29日16:00前,学院将纸质材料汇总后报送科研院人文社科办(卫岗校区行政楼A303)。

    纸质材料包括:

    申报书一式三份,所在学院或单位汇总、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哲社类学术规范备案申请 1 份,申报人须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哲社类学术规范备案申请】进行备案,并打印备案表;

    已签字盖章的学院或单位汇总表一份。

    联系人:张天保,邓丽群 84396082;

    张 洛 84395396;

    邮 箱:rwskb@njau.edu.cn。

    五、其他说明

    1.项目须按要求提交项目年度考核总结报告,执行不力可随时终止资助。

    2.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主持一个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项目。

    3.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专利等)公开发表时,应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标注前两位)。南京农业大学应作为成果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成果第一或通讯完成人。

    4.申请人应对研究成果的原创性负责,对有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撤销并停止课题经费使用,两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研究课题。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体系进行整体评价。

     

    附件:

    申请书

    汇总表

科学研究院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