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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申报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 2026-05-14 浏览次数:

 

 

各单位、相关老师:

接江苏省高教学会通知,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1.评奖范围:推荐成果限以高等教育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高等教育理论框架的成果,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成果内容在学科归属上应隶属于“高等教育学”,属于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不予受理。

高等教育学研究领域的界定,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教育学领域研究的划分,以高等教育为核心,可同时涵盖与高等教育研究相关的其他教育类范畴:A.教育基本理论B.教育心理C.教育信息技术D.比较教育E.德育F.教育政策与领导G.教育发展战略H.基础教育I.高等教育J.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K.教育经济L.体育卫生美育M.民族教育N.国防军事教育O.教育史P.课程与教学Q.学前与特殊教育R.教师教育S.教育评价T.工程教育与科学教育。

2.成果形式:参评成果为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和著作,文章一般是指发表于报纸、杂志、内参等,论文一般是指发表于学术期刊或收录于学术会议、论文汇编等,著作一般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学术成果(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3.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4.成果的申报者限1人,隶属于成果署名的作者范畴;成果署名与公开出版物应一致。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5.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

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围绕同一研究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仅可单独申报,不按系列论文处理。

6.凡申报的成果,均由单位集体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1份。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参评成果原件1份(请注意成果原件不予退还),如无原件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具体要求如下: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封底等;著作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等;文章复印件需包括报纸名称、发表日期、版面号等。

纸质材料请按《申报表》、成果原件、证明材料的顺序排列,无需合并装订,使用长尾夹或文件夹固定即可。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3.《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活动情况说明书》(附件4)一式1份。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学术质量关和申报规范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重点审核:(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申报材料是否符合通知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请各单位6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卫岗校区行政楼A303(滨江校区行政楼A318);电子稿(申报书+成果及证明材料+汇总表)按“学院+申报人姓名”的方式命名后,发送至邮箱rwskb@njau.edu.cn。

联系人:张洛 84395396

科学研究院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