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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 2025-12-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省教育厅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2024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含专题项目,下同)。

2.2023年及之前立项、尚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开展,未完成既定研究任务的项目不得申请参加中期检查。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根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要求,应参加结项验收或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项目。

(二)验收内容

申请结项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开展,未完成既定研究任务的项目不得申请参加结项验收。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常见问题答疑》(附件1),认真做好此次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

(一)重大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或结项验收须提交《结项报告书》(附件4);《项目任务书》复印件(2021年起《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即视为项目任务);如有变更,均须提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研究成果均须提交经学校社科管理部门在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处盖章确认的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4项材料须按序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学校社科管理部门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公章。此外,中期检查须提交《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附件3),结项验收须提交《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5)。

2.子材料:《中期检查报告书》(Word版)、《结项报告书》(Word版);《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Excel版)、《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Excel版)。

(二)一般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或结项验收须提交《结项报告书》(附件4);结项项目须提供《项目任务书》复印件(2021年起《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即视为项目任务);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成果鉴定表》(如有)。以上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报送。

2.电子材料:《中期检查报告书》(Word版)、《结项报告书》(Word版);《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Excel版)

(三)报送时间

请重大项目负责人于2026115前、一般项目负责人于202618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卫岗校区行政南楼A303

联系人:邓丽群,电话:84396082,邮箱:shk@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