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专家: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有关文件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公布,请申报者认真研读《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领会文件要求,并仔细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结合自身研究专长确定申报范围。
2、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或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报者请仔细阅读申请书(附件3)及活页(附件4)中的填写说明及填写注意事项,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5),填写申报材料。
3、请申报者认真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6)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7)合理制定项目经费预算。
4、请各学院精心组织认真动员目前尚无国家级项目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鼓励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5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条件青年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为2023年首次设立,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6、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位申报老师努力提高课题论证质量,我校申请项目将通过江苏省社科规划办上报。请各学院务必于2023年4月17日前将按序排列的申报清单(附件8)及项目申请书(草表)纸质稿一式一份集中送交至人文社科处项目科,申报清单、申请书(学院/学科/申报人+题目)同时发电子稿,学校将视申请情况进行遴选、初审。
7、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四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人需登陆国家社科规划办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请按照官网给定的《申报操作手册》完成个人用户注册,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登录填报;网络填报技术问题请咨询有关技术人员。
正式申报材料须由获得国家社基金项目主持人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专家预审意见表》(附件9)以及申报人按照预审意见所做申请文件修改说明,请各学院于2023年5月3日23点之前督促申报人完成网络申报,并集中将《专家预审意见表》及修改说明、申请人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的正式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文本一式4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送至人文社科处项目科(行政楼A303)。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联系人:张天保,电话:84396082,邮箱:zhangtianbao@njau.edu.cn。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
3.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8.汇总清单
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专家预审意见表
人文社科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