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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人文社科处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06-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求真务实,加强难点突破、注重理论创新,推动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走向深入、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二、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创新意识,体现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研究水准。负责人所申报的课题应以本通知所确立的选题为主展开研究,允许负责人围绕选题所确立的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或者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者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中级职称的,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的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正在进行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课题负责人,以及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

五、本年度课题项目设置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委托课题、自筹经费课题4类。在申报课题中,结合厅年度重点工作,评选一定数量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应用性较强的课题作为委托课题。申报自筹经费课题须提供资金资助证明。对立项的课题给予资金资助(自筹课题除外), 一般项目4万,重点(委托)项目8万。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

六、本通知所列选题均以江苏省为研究区域,所申报课题应以选题中所确立的内容为研究方向。

七、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苏文旅规〔2019〕2号)相关规定,开展立项评审、课题管理等工作。

八、申报者需网上

(http://wlt.jiangsu.gov.cn/art/2021/6/8/art_699_9842708.html)或附件下载相关材料,将课题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分别打印2份,和电子版一起于2021年7月8日前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邓丽群,电话:84396082,邮箱:shk@njau.edu.cn 


附件: 

1、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选题

2、2021年度申报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