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办厅函〔2021〕7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的条件及材料组织:请按照附件1规定的评审要求和条件申报并组织材料。
二、申报注意事项:见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注意事项》。
三、申报表:见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四、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
五、材料报送:请各位申报老师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25日前报人文社科处。
办公地址:行政楼A303室
办公电话:84395396
联系人:陈学友,电话:18951772159
人文社科处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通知及实施办法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注意事项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