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结项范围
2018年度办理结项项目的范围是2013年-2017年立项的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现已完成项目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约定研究任务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4年度立项的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
二、2014年清理项目结项要求
1. 关于延期申请。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规划办审批。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2. 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3)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三、结项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最迟于2018年 12月 1日前将《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结项成果(所有成果须一律涂黑项目成员姓名以及所在单位名称)一式3份送至社科处项目科。以系列论文结项的,每份成果前要有成果目录,同时要附3000—5000字的结题报告。2014年清理项目逾期不能提交结项材料,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将做撤项处理。
联系人:邓丽群,电话:84396082,邮箱:shk@njau.edu.cn
附件:
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2、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度立项的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