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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社科研究(人才发展)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人文社科处 作者: 邓丽群 发布日期: 2013-06-1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加强人才工作理论研究,提升江苏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开展2013年度社科研究(人才发展)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课题负责人由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工作者,企事业单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担任,课题组成员至少3人,成员中应有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优先支持人才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协同开展研究。
    2、申报程序:申报人围绕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领域确定研究课题,通过“江苏社科网”( http://www.js-skl.org.cn/index.php?view-646.html&jdfwkey=gbfld2)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将系统生成的申报书打印一式4份,于6月28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B307)。
    二、课题立项
    2013年社科研究(人才发展)课题共确定25个研究方向,其中重点研究方向6个,本年度共立项50个课题,平均立项经费4万元。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后,由省社科联、省人才办立项,拨付1万元研究经费,列入规范管理。
    立项课题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提交中期研究报告,最终在12月31日前完成课题。
    三、课题结项
    1、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完成后提出结项申请,提交《结项审批书》(可在江苏社科网下载)、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内容摘要各一式三份。重点课题总报告字数一般3-5万字,一般课题总报告字数一般2-3万字,报告摘要4000字左右,并提交电子版。
    2、省人才办、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通过鉴定的颁发《结项证书》。
    3、省人才办、省社科联汇总研究报告内容摘要编辑出版。
    4、不能按期结项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人才办的课题。
    四、课题奖励
    1、结项课题参加省社科联组织的“江苏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评选,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课题,在已拨付1万元研究经费基础上,分别追加5万元、3万元、1万元研究经费,所有课题不再拨付其他研究经费。
    2、对获得“江苏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的课题,由省社科联、省人才办推荐参加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
联系人:邓丽群,电话:84396082,邮箱:shk@njau.edu.cn

附件:研究方向及江苏省社科研究(人才发展)课题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