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学校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关条例、制度。
2、负责人文社科类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科研计划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3、负责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的申报、登记与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人文社科科研项目、专项的选题征集、申报评审与管理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的中期检查、项目结项等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人文社科类各种科研机构、科研基地的组织申报,协助处领导督促、检查研究机构和研究基地建设工作。
7、负责人文社科咨询报告的组织、编辑与上报,人文社科科研成果特别是重大科研成果介绍、宣传等。
8、负责学校人文社科类项目库的管理、审核、鉴定工作。
9、完成学校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